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促进武汉市绿化美化水平,提升城市绿化建设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水平,加强企业间的行业交流,按照《武汉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将组织开展2007年上半年优质绿化工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7年5月15日——6月15日为企业申报阶段。
2007年7月1日——7月30日为检查评比阶段。
二、评审费用
凡参加申报优质绿化工程的施工单位均需缴纳评审费400元/项,用于此项活动的日常开支。
三、要求
(一)参加评审单位必须为园林绿化企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参加评审的项目必须为武汉市规划区域内建设的,并于2006年6月底前竣工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
(三)评审小组在评审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此次评比以交流、学习为目的,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认真对待。
(三)此次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请于2007年6月15日前将《园林绿化企业“优质工程”申报表》及项目技术档案资料全套报送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 82435477
联系人:马玉泉、李鹏、宋启新
(四)获奖单位由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统一颁发优质工程证书,并在《长江日报》上予以公布。
附:1、《优质绿化工程检查评比标准》
2、《武汉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申报表》
二OO七年五月十日
优质绿化工程检查评比标准
一、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
二、植物种植及景观效果要求:
1、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绿地草坪覆盖率达到100%。
2、苗木长势旺盛,树冠完整,造型优美,树枝青翠,无枯枝、死树;草坪无斑秃、无病虫害、修剪及时,花卉繁茂、色泽鲜艳、无残花败叶。
3、绿地布局合理,植物配置得当,突出植物造景,苗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乔、灌、花、草相结合,比例符合相关要求。
4、土建工程施工达到设计标准,园林设施完备。园路、铺装、园林小品等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5、环境整洁,无人为损害和侵占绿地现象,后期管理及时,景观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三、设计、竣工报告、验收手续(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规范完整。
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