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县消协接到栗木镇大云村狗头寨屯村民叶某的电话,感谢县消协为其维权,挽回购果苗款1040元。这是恭城县消协自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以来为农村消费者维护权益的又一实事。
4月16日,恭城县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栗木镇大云村狗头寨屯村民叶某的投诉,称其3月15日以每株0.8元的价格,花了1040元,向恭城镇江贝村果苗育苗户张某处购买了1300株早熟蜜柑苗,并在第二天按常规的种植方法种植了5亩。种植后不久,发现有的开始落叶、枯枝、死亡。是自己种植不当,还是苗木有问题?叶某遂两次向育苗户张某咨询,讨个说法,结果都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叶某投诉到县消协。
县消协接到投诉后,认为情况比较特殊,非常重视。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邀请消协常务理事单位农业局专家四人,于4月17日冒着狂风暴雨前往种植地开展一系列的实地调查。经过实地堪探和分析,专家组的综合结论是:“叶某种植的早熟蜜柑死苗的原因是苗木质量引起的”。消协工作人员根据专家组的综合结论,迅速对张某的果苗进行调查,发现育苗户张某销售的蜜柑果苗是未经植物检疫的苗木,明确指出张某的这种销售行为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必须对这一事件负责。经过宣传《植物检疫条例》及恭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苗木市场的有关规定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按照种植户的投诉要求进行赔偿。经过消协的努力,育苗户张某如数退回1040元苗款给种植户叶某,双方握手言好。 |